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违禁物品管理规定

日期:2023/4/24 阅读:6930 来源:保卫处

学校是师生学习交流、彰显个性、塑造自我的平台,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彻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,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、祥和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特制定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违禁物品管理规定。

一、违禁物品的分类:

1、易燃类:火柴、蜡烛、打火机、汽油、柴油、煤油、香烟、酒、酒精等。

2、易爆类:导火线、火药、雷管、弹药、烟花爆竹等。

3、常用有毒类:老鼠药、苍蝇药、灭害灵、硫酸、各类农药、卫生球等。

4、毒品类:鸦片、摇头丸、冰毒、吗啡、K粉、新型毒品等。

5、管制类:各种刀、枪、棍、钢鞭、钢管、三节棒、铁棒、钢条、弹弓、电击棍等。

6、电加热、制冷、炊具、大功率电器类:电吹风(大于800瓦)、卷发棒、充电宝、插座、电暖器、暖手器、烘鞋器、加湿器、电热毯、烫发器、热得快、电热杯、电夹板、带充电功能的电器等。

7、垃圾读物类:宣扬暴力、凶杀、鬼怪、色情、封建迷信、邪教言论的报刊、杂志、书籍等。

8、赌博工具类:扑克牌、麻将、长牌、骰子等。

9、其他类:仿游戏挂件(枪、刀等)。

注:上述归类中没有列举的违禁物品,可以按照其工作原理或使用目的进行归类。

二、具体要求:

1、严禁将上述违禁物品带进校园,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没收,并报学生处进行批评教育。

2、屡教不改,多次将违禁物品带入校园造成极坏影响的同学,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。

3、将上述违禁物品带入校园造成严重伤害事故者,除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外,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,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4、本办法即公布之日开始实施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
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

2023年2月16日